臺中市神岡區豐洲國民小學校園開放要點及管理辦法
104.9.14修正
一、目的:
提供社區人士及本校學生活動的空間,培養正當的休閒運動娛樂。
二、開放時間:
(一)平日、寒暑假:
上午6時30分至7時00分、下午16時30分至9時。
上午6時30分至7時00分、下午16時30分至9時。
(二)國定假日、例假日:
上午7時至12時。下午1時至7時。
三、開放要點:
(一)在開放時間內,社區人士或學生可以到學校從事正當的休閒活動,
例如:運動,散步等,並且遵守學校一切規定,不得作違法危險的事情。
例如:運動,散步等,並且遵守學校一切規定,不得作違法危險的事情。
(二)學校開放活動之範圍:球場、操場及遊樂場等,其他如體育館、教
室一律不開放,非經同意不得進入活動。
(三)至校活動的社區人士或學生僅能使用學校開放的場所或設備,不得進
入非學校同意的地方活動或破壞毀損學校的任何設施,如有發現則依
法嚴辦,另外來校活動者不得製造垃圾髒亂,以維護校園的整潔。
入非學校同意的地方活動或破壞毀損學校的任何設施,如有發現則依
法嚴辦,另外來校活動者不得製造垃圾髒亂,以維護校園的整潔。
(四)學校須公告校園開放注意事項及時間於各門口供民眾了解並遵守,本
校開放的場所規定不可騎乘腳踏車、溜冰或溜狗,對於各項設備(遊
樂設施)需加以愛護不得破壞,對於籃球場上的籃框不得有拉扯的情
形,如經學校人員發現有以上情形者,先加以勸導,不聽者,請他離
開學校。
校開放的場所規定不可騎乘腳踏車、溜冰或溜狗,對於各項設備(遊
樂設施)需加以愛護不得破壞,對於籃球場上的籃框不得有拉扯的情
形,如經學校人員發現有以上情形者,先加以勸導,不聽者,請他離
開學校。
(五)至校活動的人士需聽從學校值班警衛的管理,如有不依規定者,請他
離開學校並禁止其日後進入本校活動。
離開學校並禁止其日後進入本校活動。
(六)學校開放時,車輛不得停放於大門口,影響進出交通,車輛應停放於
校門兩側停車位。
(七)學校值班警衛對於來校活動的社區人士或學生負有管理之責任與權
力,如有不服從者可依法報警處理,並且須注意學校教室及設備有無被破壞的情形發生。
力,如有不服從者可依法報警處理,並且須注意學校教室及設備有無被破壞的情形發生。
(八)開放時間截止後,所有人員均須離開學校,不得逗留。
(九)學校可因校內活動需要,而管制校園開放的時間或禁止開放,並且公
告於校門,使得社區人士知道。
告於校門,使得社區人士知道。
三、本要點及管理辦法陳請 校長同意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